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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云

湖北法院系统开展“清廉法院”创建活动

  2021-05-09 12:19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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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7日上午,湖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系统“清廉法院”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,部署“清廉法院”创建活动,并就下一阶段相关工作提出要求。湖北高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在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的关键节点,湖北高院党组部署开展“清廉法院”创建活动,是着眼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实际,贯彻落实省委、最高法院部署要求,助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,也是“清廉湖北”建设的重要组成,对于加强全省法院革命化、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,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、靠得住、能放心的审判铁军,对于推进新时代湖北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,为“建成支点、走在前列、谱写新篇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,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紧迫性。

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,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,在政治上要更自觉、更坚定。因此,“清廉法院”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人民法院是谁的法院,听谁指挥,为谁司法这一根本问题。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,通过强化理论武装,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牢牢把握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。

坚持司法的人民性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当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,是“清廉法院”建设的最终目标。规范审判权的运行,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制度建设是“清廉法院”建设的关键环节。加强自身反腐败是“清廉法院”建设的重要抓手,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基本措施和手段。要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,坚持无禁区、全覆盖,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,严格落实“一案双查”,加大对失职失责领导干部问责力度。要敢于刀刃向内、刮骨疗毒,坚决清除害群之马,纯洁人民法院队伍。

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要求:加强统筹协调,形成“清廉法院”创建的合力。要做好结合文章,将“清廉法院”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伴随着党的建设与发展,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蕴含着党坚决与腐败作斗争的光辉历史。要从百年党史学习中汲取反腐败的力量,汲取党风廉政建设的力量,汲取清廉法院建设的智慧和力量。要将“清廉法院”建设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,及时将问题研究解决好,将经验教训总结好,将相关的制度建设完善好,形成长效机制,付诸实施,久久为功。要抓住关键少数。“清廉法院”建设湖北高院首先要带好头,领导干部要作好表率,尤其是各级法院的党组书记要真抓实干,引导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,将“清廉法院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。要强化各方面的监督。自觉接受人大政协、检察机关、律师等的外部监督,办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;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,积极探索加强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;高度重视律师意见,借助和发挥律师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,促进审判权的规范运行。关注新闻舆论监督,捕捉社会各方面对法院的批评意见认真改进工作。加强上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,充分发挥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把关纠错作用,建立健全改判、发回重审、指令再审案件信息通报、跟踪督办、异议反馈等工作机制;加强同级法院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。审判监督部门、执行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,加大对审判部门的监督。要形成在监督中工作,在监督下办案的工作格局。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。廉政文化是“清廉法院”创建活动的源头活水,通过警示震慑、纪法宣教、文化浸润同步发力,使廉政文化建设入脑入心,最后用廉洁文化激发“不想腐”的内生动力,为构建“不想腐”的长效机制提供思想文化基础,为“清廉法院”建设创造条件。

湖北台记者 李丹琼 通讯员 邓昭玲 责任编辑 张冉

责任编辑 张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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